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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农村买卖房屋纠纷(青草地) [2009/8/19]
      我是淄博农村的,5年前我将我的宅基房卖给一个外地农村人,但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,还是我的名字。现在我们村要进行旧村改造,我想打官司把房子要回来。但是我打听了一下,现在市里不给立案。我去找他协商,他也不愿意把房子还给我。请问我该怎么办?能否推荐一个擅长处理这类事情的律师?
      • Ret:现在法院不立案,只能调解。(2009/8/27)
    • 农村宅基房买卖纠纷(个人) [2009/8/13]
      我是淄博农村的,几年前将我的宅基房以2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外地人(证件:协议书一份,地契复印件一份),现在我想把房子收回,请问如何办理?需要聘请律师吗?律师代理费是多少?
      • Ret:根据现在的法律农村房屋的买卖只限于集体成员之间流转,不能卖给其他人,卖给其他人买卖属于无效民事行为,可以请求返还,律师费用根据现在房屋的价值确定,一般不超过十万元的,按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六计算。(2009/8/17)